5月20日至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小型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工作座谈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部署落实小型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工作及测算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费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小型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的主管负责人、业务处处
长和各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财务处处长,部分重点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负责人及国家局有关司(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赵岸青出席会议并讲话,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群山出席会议。
赵岸青在讲话中指出,在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情况下,国务院颁布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这是国家在安全生产上采取的重大举措,是严格市场安全准入的法律武器。建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管住源头,防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生产领域,是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的重要手段。抓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赵岸青要求,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做好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颁发工作;要加大煤矿安全监察力度,促进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并要求认真吸取近期发生的几起事故教训,坚决遏住事故多发势头。赵岸青同志指出,大家面临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颁证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履行党中央、国务院赋与的重任,做好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为重点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各项工作。
会上,国家局有关司室负责同志分别就小型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费预算编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背景、目的意义和做好安全评价指导等方面讲了话。
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做好小型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工作、测算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经费及确保完全全年煤矿安全控制指标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山西、湖南、黑龙江和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同志分别向大会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区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方案,采取针对性措施,有计划、按步骤地做好小型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会议结束后,赵岸青率有关司室负责人到林东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看望了监察人员,并分别听取了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工作汇报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