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下称《意见》)中提出,到“十一五”末,煤炭企业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20%,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原煤入洗率由2005年的32%提高到50%,煤矸石、煤泥等固体废弃物
为实现上述目标,从煤矿设计、建设、煤矿生产和洗选加工以及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五个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
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
《意见》提出,新建全部入洗的大中型洗煤厂入洗原煤单位能耗不高于8千瓦时/吨,部分入洗的不高于5千瓦时/吨。
我国是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煤炭占一次能源总量的70%-80%。煤炭行业的环保节能,对于我国实现2010年节能减排指标具有重要意义。
提高资源利用率
《意见》还提出,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瓦斯抽采利用系统必须与矿井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格执行“先抽后采”。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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