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全国许多地区遭遇了持续性特大雨雪天气,尤其是新一轮的暴雪更造成了华中、华东地区的供电形势紧张。
煤电网上中下游三方竞争利益利益纷争凸显。
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煤电荒:
此次煤电荒的骤然发作,由不可抗力因素所促成,但实质上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其一,“计划的电”与“市场的煤”,让发电企业在成本攀升导致的亏损压力前,不愿意多储煤。特别是今年以来,电煤价格的放开,使得煤炭价格一直坚挺,削弱了发电企业的积极性。
其二,在南方电力生产所需煤炭被迫过分依赖运输的情况下,罕见的雨雪加大了原本就紧张的煤炭运输成本和压力。
其三,尽管从总量上看,煤炭生产在持续增长,电煤供应并无问题,但是,煤炭产区关停整顿和春节放假,致使供应出现季节性紧张。
其四,部分煤矿的事故迫使整个煤炭行业的中小煤矿关停,“一刀切”的停产,一些地方官员为避免在换届到来之际出现事故而有意为之, “一刀切”的传统管理模式,显然无法适用于今天的经济发展,表面减少了管理成本,实则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
其五,对于季节性消费,今年冬天南方雪灾,气温较往年略低,民用电的用量也在骤然增加,对于下游的四大行业,化工,建材,钢铁,冶金的快速增长拉动,煤炭的需求量也在上升趋势,而部分煤炭下游的煤化工的大力发展也挤占了部分电煤的供给。
其六,水利发电的季节性枯萎,此次的雪灾更是为煤炭的运输‘雪上加霜’。
发电企业与电网的利益纷争的根源:
目前,中国电力系统改革遵循的是“电网分离”的机制,2002年原国家电力公司分拆为两大电网和五大发电集团之后,电网公司和发电集团开始实施分开核算,但是由于电力行业的自然垄断特性,其改革进程破费周折。
首先,发电企业的产品———电本身不存在区别性,无法实施普通商品的差异化竞争;
其次,电网的建设耗资巨大,为了整体节约成本,国家不可能同时允许一个地区存在几个同质化的电网公司相互竞争,而普通的个人投资者也不会对一次性投资规模如此巨大的公共性设施感兴趣。
正是由于这两大决定性因素,发电企业与电网之间的竞争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发电企业之间因产品同质化而不得不面对激烈竞争的市场状况,而国家电网天然的垄断性,则保护了电网企业免受市场竞争之苦。最终发电企业在上游电煤供应商不断要求加价的情况下,独自承担起成本上升的压力。
2008年年初,广东省物价局对连续13年供电量稳居全国首位的广东电网公司进行成本监审时发现,其去年的利润竟高达142亿元,利润空间太大;而与此同时,许多热能发电企业却联名上书国家发改委,要求将上网电价提高0.16元/千瓦时。
电网企业特殊的垄断体系将发电企业的上游成本压力拒之门外,同时又对下游普通消费者索要高价,牟取暴利。这本身违背了市场化改革的初衷。更为不利的是,中游发电企业在无法自身消化成本的同时,采取了要求国家继续对电煤价格管制的策略,这也是造成长期以来国家虽然屡次提出煤电联动改革,却往往胎死腹中的主要原因。由此看来,煤电网三方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不在煤、电,而在于最下游的网络市场化改革上。
暴风雪的自然灾害容易处理,而自然垄断的电网企业改革却绝非易事。
改革的阻力
一 是来源于电网系统巨额的投入成本这一自然壁垒,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不太可能重新投入巨资建设一个新的电网系统与原有体系竞争;
二 是原有的电网分离机制早已培养了一批既得利益集团,必须要有足够的外部动力才能实现改革的推进。
电网改革措施建议:
而此次对抗雪灾天气带来的上游电煤供给不足,中游发电企业无法按时完成工作量,也可以看作是国家推动煤电网三方市场化改革的一个新契机。基本的电网市场化改革思路,可以借鉴同为自然垄断行业,同样实施网络与运营商分离的电信行业。
具体而言,电网的所有权归属国有,按照国家公共支出的管理模式运作,仅收取基本的维护管理费用,同时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建立起众多的电网运营商,将中游发电企业的电力通过运营商转售给客户。这样既打破了电网的自然垄断,同时也推动了运营商之间的相互良性竞争。使上游电煤环节、中游发电环节、下游网络运营环节的成本得到合理的均摊,同时相互合理竞争也能给最终电力消费者“以脚投票”的权力,促进相关市场更为规范化的运作,最终实现“电网分离”改革推动竞争,降低整体运作成本,实现完全市场化的初衷。
一场超乎想象的雪灾令管理体系中诸多尚未理顺的因素显现了出来。这些因素在短期内,形成了对抗灾救灾的压力,在长期则考验着政府的管理智慧。在这里,经受考验、战胜雪灾的义不容辞,实际上转化为加快政府机制改革的义不容辞。
这场肇始于“反厄尔尼诺”现象的天灾,不应全然作为突发事件去应对,而理应成为完善管理机制的一个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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