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笔者在涟源市煤炭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涟源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积极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2003年,涟源市各类煤矿安全事故伤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次数分别比上年下降32%和50%。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涟源市是全国首批58个重点产煤县市之一。该市煤矿点多面广,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人员素质较差,加上管理严重滑坡,各类煤矿事故不断发生。对此,涟源
市委、市政府牢筑思想防线,采取积极措施,要求各级各部门各煤矿迅速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和对策进行综合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紧接着,市里下发了《对全市煤矿进行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制定本地的整顿方案,严格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不许以停代整,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该市理顺管理体制,充实了煤炭局安监大队、执法大队、煤矿技术服务中心、煤矿井下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办公室,并将内部的行业管理职能划分清楚,理顺工作关系,各尽其职。将乡镇安监站的定编人员列入事业编制,各重点产煤乡镇设立安监站,归口市煤炭局管理,安监人员的工资由市财政统一发放。其次是充实监管队伍。落实和建立了安监人员安全监管激励约束机制,设立安全监督专项奖励基金,每年在安监经费中挤出20万元,专项奖励安全生产有功人员。对安监人员按月进行考核,重奖重罚。再次是创新管理模式。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对人员进行强制培训,对安全生产进行强制监管。
  在复产验收过程中,涟源市各煤矿开展“安全教训大反思、安全工作大整治”活动,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加大责任处罚力度,完善业务保安责任制。同时实施整顿战略,提出整改“六个不漏”。再次是对部分灾害严重的煤矿进行专项安全技术服务,聘请24名省级专家组成专家组,对71对高突矿井和大水矿井现场施教,提出1192条隐患和建议条条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安全基础,实现本质安全。
  在整顿验收过程中,涟源市突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规定各个乡镇、各部门和煤矿企业的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该市加大对市、乡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凡市发现两处,乡镇发现一处非法生产或属“四个一律关闭”应关未关的煤矿,对市、乡主要党政领导人和分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绝不姑息迁就。2003年,涟源市有18名领导干部因安全生产责任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8名矿主分别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