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随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采访团走访了陕西一些安全隐患整改现场,结合过去陕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状况,最大的感受便是:许多已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完全是可以避免的,许多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实施起来并不复杂。
  2001年,华山玉泉院古庙会因人员拥挤、踩踏,发生了“4·8”重大事故,导致17人死亡,5人受伤,震惊全国。今年8月21日,记者在发生事故的铁路涵洞看到,过
去高低不平的台阶被改造成平滑的斜坡,涵洞内装上了几个用来照明的灯泡。这么简简单单的改造,就基本上消除了涵洞内的事故隐患,再也没有发生过事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事故整改现场感慨:“在这里,原来听到的是哭声,现在听到的是笑声。”
  312国道乾县马家坡段因坡长、坡陡、临近城区,为典型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仅2000年下半年至2002年9月两年时间内便发生事故136起,其中重特大交通事故26起,死亡50人,受伤80人,占乾县事故死亡人数的65.3%,占咸阳市全市死亡人数的20%。有关部门在坡底增设了900米防控水泥隔离墩,在路面铺设了橡胶减速带和仿瓷麻面反光减速带,在路上增加超常规警示标示、限速标志牌、减速标线。这些措施采取后,再未发生一起重特大死亡事故。
  宝鸡虢凤坡道路扩宽后,夜间行车由于虢镇北大街灯光误导,造成驾驶员误以为该段为直行,造成事故多发。有关部门为此增加了防护墩、涂刷反光漆、修筑防护墙、修筑反光标线、增加警示标志。改造后,至今未发生一起事故。
  今年6月,国务院安全生产检查组在我省随机抽查了宜君县龙门沟煤矿,现场便发现了10处重大安全隐患。这些隐患被指出后,仅仅4天时间便全部整改到位。
  以上发生在我省的典型事例说明,安全隐患的发现和安全措施的实施,往往并不难,难的是有关部门和领导能够真正把心思放在安全生产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指出:“事故的发生有人为的因素,也有环境的因素,许多环境的因素实际上也是人为的因素。”这句话道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所在。许多事后归结出来的客观环境因素,实际上是有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有所不为导致的。
  祸患常积于细微。搞安全生产工作,就必须得有随时在火山口上的紧迫感,时刻绷紧神经,从细微处做起。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不应侧重于对已发事故的调查处理,而应侧重于对事故隐患的发现与消除上,在预防上下功夫。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负责人指出:“只有不断查找、解决隐患,才能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既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更要通过具体的事件来查找此类事故和相关事故的共性,把事故消灭在隐患期。例如,现在华山玉泉院的安全隐患得到整改,但其他地方庙会中存在的缺乏组织、缺少措施、权责不清的现象仍很普遍,不能再等事故发生后去搞调查、去进行反思。记者曾在兴平市一次传统的庙会现场看到,黑漆漆的夜色下参加庙会的人群或站或躺,摩肩接踵,而且大多数是老太太,秩序极其混乱,根本就没有人维护秩序,地上到处都插着点燃的香烛,不时还有人起哄,引起骚动。一旦发生火灾或拥挤践踏事故,其后果肯定比玉泉院严重得多。这种状况每年都在城市边缘惊心动魄地重演,至今仍未引起重视。
  经常可以看到,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了,过了不长时间,另一煤矿又发生瓦斯爆炸了;某县发生重大车祸了,过了不长时间,其他县又发生重大车祸了……每次事故发生的原因如出一辙。 总体看来,安全生产事故中出现的新问题很少,新事故基本上都是已发事故在类型上的重复,不过是发生地点、破坏程度上的差异。我省的安全生产事故集中在道路交通、农机、煤矿、消防、非煤矿山、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几个方面,我省屡次大规模的安全专项整治也集中在这几方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不可预测,但完全有规律可循,完全可以预防。但一次次血的教训仍没有引起一些基层政府和企业负责人的重视,许多地方根本就没有吸取教训,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幕幕惨不忍睹的悲剧不断重演。
  经常可以看到某某领导因安全事故的发生受到处分,但因为种种原因,这种处分并没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个别基层领导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处分,过不了多久,却被升迁或调动到更为重要的岗位上任职。这些现象都导致安全生产预防工作的懈怠。有关人士指出,应强化安全事故处理的严肃性,否则其警示作用会大打折扣。抓事故的有效预防,还应把事后制裁与事前制裁相结合,即针对事故高发行业、地区组织经常性的、严密的检查,只要发现了安全隐患,就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实践证明,预防重于抢险,重视先于预防。只有真正从思想上重视了,扎扎实实采取措施严加防范,安全生产形势就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