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国务院办公厅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和徐鸣书记、潘永和市长重要批示精神,分析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的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今年以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尤其是进入7月之后,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内蒙、河南、山东和山西等地接连发生5起重特大事故,给人民
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市政府决定,自8月21日起,用一个月的时间对煤矿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的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矿井的“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火、防煤尘)情况,“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整改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要检查瓦斯治理的实施情况,将安全检查与防范整改紧密结合起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限期落实。
  副市长李文顺在会上要求有关单位和煤矿企业充分认清形势,增强居安思危的紧迫感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使命感,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实现第一要务的前提和保证。要坚决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安全生产的网络体系,将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保证措施、责任目标落实到基层单位、车间班组和每一个生产岗位。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安全状况较差的煤矿要实施重点监察,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各类违规现象,并视其危害程度发出监察指令。对拒不执行的,要上报市政府采取措施予以强制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近期对各地各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对存在差距的单位督促立即整改。
  李文顺强调,要加大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依法追究违规人员的责任。各地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