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一辆中巴车行驶在河南省平顶山市郊的公路上。“就到这个煤矿看一看。”坐在车上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随机指着路边一个小煤矿说道。汽车驶进了小煤矿,车上的检查人员直接奔向了煤矿井口。一个正在操作提升绞车的小伙子,看到这阵势,显得有点紧张,但还是回答了提升、通风、下井人数等情况的询问。接着,检查人员又来到小煤矿办公室,查看了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四
证和有关图纸资料,并详细了解了矿井的瓦斯含量、含水量、掘进开采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这是国务院安全生产检查组第十二组在河南省检查的一个镜头。通过对平顶山市正在整顿的小煤矿、已经关闭的小煤矿、验收合格的小煤矿的随机突查,检查组认为平顶山市对煤矿的安全工作抓的颇有实效。
  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其实是河南省各地的共同特点。6月5日到13日,检查组先后在郑州、洛阳、三门峡、平顶山、许昌等地,下矿井、进商场、到企业,通过明查突访,对河南省各个层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记者在跟随采访时发现,河南省各级政府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到了重中之重的位置。
  四个特点铸起“安全长城”
  在随检查组进行检查的过程中,记者感到,河南省抓安全工作突出了“严、新、细、实”四个特点。
  “严”即严格管理、严格执法。“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这一要求,河南省对发生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采访中,记者不止一次听到基层领导坦陈处罚太严了点,但能够理解,因为这确实是关系到人命关天的大事。
  “新”即有许多创新的措施。“关口前移”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任预先追究制度,就是河南的一个新创举。他们规定,只要发现有事故隐患存在而预防措施长期不到位的情况,就假定事故已经发生,从而对有关责任人从重惩处。
  “细”更是体现在安全工作的每一个角落。重大危险源抢险预案是河南省各地普遍重视的一项工作。洛阳市要求各单位都必须确定A、B、C三类危险案,A类必须要有三个预案,市政府则确定了七个重大危险源,每个危险源都设计了3—4套抢险预案,以保证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一套方案失效可以立刻启用另一套方案。
  “实”体现在河南省对安全工作的“严防死守”上。小煤矿的治理整顿可以说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难点。平顶山市抽调人马,对全市各类煤矿实行全天候监控;对全市所有批准恢复生产的小煤矿,实行了安全副矿长、安全特派员、安全技术负责人“三个委派”制度,全天24小时都要有人值班。
  “四个关系”的思考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河南省的安全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集中反映了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层次难题。解决这些难题,必须处理好“四个关系”。
  经济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在许多人的意识中,经济发展与安全是矛盾的,譬如,安全投入要增加成本等等,还有不少企业甚至无力在安全设施上进行投入。按照规定,这样的企业就应该关闭,但因为牵涉到税收、就业等多重压力,政府往往很难下决心。殊不知,不安全因素恰恰是阻碍经济发展的绊脚石。且不说安全事故发生后,直接的经济损失会非常巨大,单就安全事故对经济环境的破坏,损失更是无可估量。
  人员素质与安全的关系。记者发现,许多事故的发生与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不高有关,其安全意识极其淡漠,自救方法知之甚少。这说明,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的培训亟待加强。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毕竟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但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安全知识的增长,却有可能“速成”,关键看在这方面下的功夫够不够。
  法制化与安全的关系。现在,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大量增加,但政府的行政主管部门往往只“管”国有企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空白”。从长远来看,用行政管理的办法进行安全管理是不够全面的,而我国虽出台了《劳动法》等一系列法规,但具体可操作的法规不健全、不配套,甚至没有实施细则和方案。因此,国家应尽快出台对违规违法的法人进行制裁的法规,强化法律对安全生产的制约力。
  利益分配与安全的关系。许多安全管理不力的背后,都是利益在作怪。要彻底解决因为利益而出现的安全问题,最好的办法是用机制来调节利益分配杠杆,使其地方保护得不偿失,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因利益驱动而出现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