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财政税收

山西加强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代扣代缴管理

2010/2/24 11:10:55       煤炭网

  为促进煤炭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应收尽收,近日,山西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代扣代缴环节征管工作的通知》,对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代扣代缴环节的征收办法、征收程序等做了进一步明确。
  在该省行政区域内收购未缴纳基金的原煤及其加工、转化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为基金代扣代缴义务人。义务人在收购过程中,应向销售方索取基金已缴证明;不能提供证明者,视为未缴纳基金,义务人应按规定向主管地税机关缴纳代扣代缴基金。
  主管地税机关对义务人提供的资料审核后,按规定的计征公式向义务人收取代扣代缴基金,向其发放已缴证明,并登记基金代扣代缴台账。义务人对所收购产品进行再销售时,须持基金已缴证明及购销明细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更换已缴证明,并确保合计原煤数量应与收回已缴证明开具的原煤数量相等;自行使用者不需要更换已缴证明。
  税务登记证注册地、身份证明所在地不在山西省的外省煤炭经销单位和个人收购山西省原煤及其加工、转化产品并再销售到山西省时,须持基金已缴证明、收购和再销售购销合同、购销明细到再收购方单位和个人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更换证明。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完善、经营业绩良好、缴纳基金信誉度高,经销原煤及其加工、转化产品数量大,换票量大的单位,经批准可以申请自行换票。

来源:人民网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