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财政税收

山东价格调节基金显成效

2011/5/3 9:49:25       

“十一五”期间,山东省推动价格调节基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0年底,该省有枣庄、威海、济宁、泰安等10个市出台了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好管理办法,建立起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年度征收规模由2006年的5000多万元扩大到2010年的13.6亿元,累计征收规模达37亿元、使用16.23亿元,在稳定价格总水平、安定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山东各地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补贴等方式,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主要农副产品生产、流通和储备,为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山东省济宁市物价局局长王保清告诉记者,该市先后投入1.8亿元补助蔬菜大棚建设、建立大蒜扶持基金、实施奶牛饲养补贴等,积极引导农民调结构、上规模、增收入,并先后补贴粮、油储备1.7亿元,确保了地方储备满足10天供应量。地处胶东的烟台市,投入4500多万元扶持副食品基地建设及生产加工,培育了“喜旺”、“蓝白”、“国联”等名优品牌,带动了1.5亿元社会资金投入到副食品生产和销售。其他各地也进一步加大力度,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和保障“菜篮子”建设。与烟台接壤的威海市则采取无偿拨付的方式,运用1035万元基金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贸市场建设,以保障蔬菜平价供应。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枣庄市也支出2.06亿元基金用于稳定市场价格,其中很大一部分用于食用油、粮食挂账财政补贴、粮食储备库建设补助资金、储备粮油利息补贴、优质小麦良种补贴等,为增加地方储备、稳定物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是山东省价格总水平始终稳于全国的重要因素之一。山东省各地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的部署,及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山东省物价局副局长董金文介绍说,“价格调节基金为地方政府稳定市场价格、稳定社会秩序、安定群众生活、搞好民心工程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济宁市2009年向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2530万元,2010年向城市低收入群众发放每人200元一次性价格补贴的基础上,并于2011年元旦、春节前对农村低收入群众和城乡优抚对象发放价格补贴3458万元。对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的还有:淄博市2010年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补贴5690余万元;烟台市对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1220余万元;泰安市连续4年对城区6000多个低保户、特困户实施节日补贴累计1019万元。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山东各地已运用价格调节基金补贴群众生活近5亿元,保障了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针对能源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增加了城市公用事业经营困难、而提高相关价格又不可避免影响群众生活的实际,山东各地坚持“两头补”,努力缓解公用事业价格矛盾。一方面运用调节基金积极支持城市公用事业正常运营。比如,济宁市先后动用了1.04亿元扶持社会公用事业发展,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其中2008年以来向供热企业补贴资金3500万元,实行供用电厂上网电价补贴资金603万元;东营市对公交车、出租车行业实施补贴1100万元;菏泽市为保持供水、公交低价运行,补贴供水、公交企业1850万元;聊城市为缓解供热、公交企业的经营困境,补助相关企业800万元。另一方面,在价格改革中运用基金补贴群众,保障了价格改革顺利推进。济宁市在近年的供热、供水价格改革中,对低收入群众补贴7500多万元;潍坊的寿光、昌邑分别支出777万元、606万元用于低收入群众的供热补贴,最大程度降低了价格改革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山东是全国重要煤炭生产基地,各煤炭主产市面临诸如地表积水、地下水污染、耕地整治、农民安置补偿等问题,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对解决这些问题、支持环境综合治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济宁市用于塌陷地治理、农村危房改造和塌陷地道路维修补贴已经超过1.2亿元,用于因土地塌陷造成的农村水利设施修缮、抗旱设施建设等也达2.1亿元,该市微山、汶上两县先后投入676.8万元、350万元用于塌陷区农村危房改造,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山东各地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障了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根据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和价格改革情况,及时对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有效保障了价格改革顺利推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市场经济特别是国内经济纳入全球化运行的机制下,市场价格明显波动甚至出现异常波动将是常态,稳物价安民生的任务相当艰巨,继续强化价格调节基金工作非常重要。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利益分配,从存在超额利润的行业中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