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二十二日,河南省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领导小组下发文件,要求各省辖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把国有煤矿限产整顿和小煤矿停产整顿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对小煤矿复工恢复生产设下“关卡”,凡不参与资源整合的小煤矿,第一不得恢复生产,第二如果采矿许可证到期,则证照不再延续,坚决予以关闭。
另外,文件明确指出,在推进资源整合过程中,凡发现有非法转让、超层越界采矿行为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或未经当地政府验收而擅自恢复生产的小煤矿,将一律依法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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