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的报道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对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以及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等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安全监管局已经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规定了煤矿企业提取安全费用的有关事项。
安委会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订配套措施,抓好落实,保证煤矿企业安全费用按标准足额提取,专款专用。企业要努力弥补安全欠账,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整改,通过一段时期持续的加大安全投入,使企业的安全基础跨上一个新台阶。在制订明年工作计划时,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使安全项目的资金得到安排;凡安全条件不达标的企业,必须通过多种方式,积极筹措安全投入资金,限期达标。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