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全国煤矿企业共发生死亡事故153起,死亡384人,同比增加85起,多死亡185人,分别上升125.00%和上升92.96%。
一次死亡3人~9人重大事故24起,死亡108人,同比减少5起,少死亡33人,分别下降17.24%和23.40%。
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3起,死亡136人,同比增加2起,多死亡123人,同比分别上升200.00%和946.15%(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1起,死亡115人,同比增加1起,多死亡5人)。其中:
(一)国有重点煤矿
国有重点煤矿发生97起,死亡147人,同比减少1起,多死亡90人,分别下降3.57%和上升157.89%。
一次死亡3人~9人重大事故1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6起,少死亡12人,分别下降85.71%和84.85%。
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伤亡事故1起,死亡115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多死亡115人。
(二)国有地方煤矿
国有地方煤矿发生26起,死亡40人,同比增加15起,多死亡11人,分别上升136.36%和37.93%。
一次死亡3人~9人重大事故3起,死亡12人,同比减少1起,少死亡10人,分别下降25.00%和45.45%。
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伤亡事故,同期也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伤亡事故。
(三)乡镇煤矿
乡镇煤矿发生100起,死亡97人,同比增加71起,多死亡84人,分别上升244.83%和74.34%。
一次死亡3人~9人重大事故20起,死亡91人,同比增加2起,多死亡5人,分别上升11.11%和5.81%。
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伤亡事故2起,死亡21人,同比增加1起,多死亡8人,分别上升100.00%和61.54%。
二、1月份~6月份全国煤矿事故情况 (1月份~5月份统计数加6月份调度数)
1月份~6月份,全国煤矿企业共发生死亡事故1478起,死亡2707人,同比增加,少死亡9人,分别上升15.56%和下降0.33%。
一次死亡3人~9人重大事故135起,死亡586人,同比减少50起,少死亡309人,分别下降27.03%和34.53%。
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28起,死亡579人,同比减少2起,少死亡40人,分别下降6.67%和6.46%(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1起,死亡115人,同比减少5起,少死亡133人,分别下降83.33%和89.86%)。其中:
(一)国有重点煤矿
国有重点煤矿发生255起,死亡544人,同比减少10起,少死亡33人,分别下降3.77%和5.72%。
一次死亡3人~9人重大事故14起,死亡67人,同比减少16起,少死亡79人,分别下降53.33%和54.11%。
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伤亡事故7起,死亡993人,同比增加2起,多死亡48人,分别上升40.00%和27.43%。
(二)国有地方煤矿
国有地方煤矿发生258起,死亡399人,同比增加27起,少死亡119人,分别上升11.69%和下降22.97%。
一次死亡3人~9人重大事故14起,死亡52人,同比减少11起,少死亡85人,分别下降44.00%和62.04%。
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伤亡事故3起,死亡70人,同比减少5起,少死亡106人,分别下降62.50%和60.23%。
(三)乡镇煤矿
乡镇煤矿发生965起,死亡1764人,同比增加182起,多死亡143人,分别上升23.24%和8.82%。
一次死亡3人~9人重大事故107起,死亡467人,同比减少23起,少死亡I45人, 分别下降17.69%和23.69%。
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伤亡事故18起,死亡286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多死亡18人,分别上升5.88%和6.72%。
三、1月份~6月份全国煤矿事故特点
(一)6月份全国煤矿事故特点
1、6月份全国各类煤矿事故同比上升幅度较大,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上升了92.96%。其中:国有重点煤矿上升157.89%,国有地方煤矿上升37.93%,乡镇煤矿上升74.34%。
2、国有重点煤矿发生一起死亡10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6月20日,鸡西矿务局城于河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5人死亡。
3、6月份煤矿水灾事故连续发生。进入6月份以来,由于我国部分地区普降大到暴雨,煤矿水灾事故不断发生,本月共发生水灾事故11起,死亡28人,16人下落不明。
4、乡镇煤矿事故上升幅度较大。本月共发生100起、死亡197人,同比增加71起,多死亡84人,分别上升244.83%和74.34%。小煤矿事故多发的省市仍是四川、贵州、湖南、重庆。
5、乡镇煤矿无证非法开采问颧仍很严重。在本月乡镇煤矿事故中有15起是无证非法开采,造成59人死亡,16人下落不明,分别占乡镇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15%和30.07%。
(二)1月份~6月份全国煤矿事故特点
1、国有煤矿死亡人数下降,乡镇煤矿死亡人数上升。国有重点煤矿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72%,国有地方煤矿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2.97%,乡镇煤矿死亡人数同比上升8.82%。
2、全国煤矿重、特大事故下降。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7.03%和34.54%;一次死亡 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67%和6.46%。
3、瓦斯事故和顶板事故占全国煤矿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比重较大,共占75%。
1)在全国煤矿企业死亡的2707人中,瓦斯事故为1090人,占总人数的40.26%,在瓦斯事故死亡的1090人中,国有重点煤矿占25.69%,国有地方煤矿占11.10%,乡镇煤矿占63.21%。
2)在全国煤矿企业死亡的2707人中,顶板事故为940人,占总人数的34.72%。在顶板事故死亡的940人中,国有重点煤矿占14.26%,国有地方煤矿占20%,乡镇煤矿占65.74%。
4、乡镇煤矿事故占全国煤矿事故的比重较大。1月~6月全国煤矿企业共死亡2707人,其中国有重点煤矿死亡544人,占全国煤矿企业死亡总数的20.10%;国有地方煤矿死亡399人,占全国煤矿企业死亡总数的14.74%;乡镇煤矿死亡1764人,占全国煤矿企业死亡总数的65.16%。
5、部分地区煤矿事故多发。全国煤矿死亡人数较多的省(市)主要集中在贵州(157、死亡332人)、湖南 (168起、死亡328人)、四川(241起、死亡316人)、黑龙江 (47起、死亡243人)、重庆 (128起、死亡203人)、云南(66起、死亡I32人)、辽宁 (59起、死亡119人)。
四、上半年全国煤矿事故原因简要分析
1、一些煤矿企业的安全技术水平低,装奋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差。许多小煤矿生产系统不完善,采用落后的巷道式采煤万法,而且人员流动性强,不适应煤矿开采这一危险行业的工作耍求,因而造成事故多发。一些高瓦斯和有瓦斯突出危险的大矿,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没有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系统,矿井抗灾能力下降。
2、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造成特大事故。鸡西矿务局城子河煤矿“6.20”事故暴露了国有重点煤矿在经济困难酌情况下,片面追求生产,忽视了安全管理,局部瓦斯管理不严,造成瓦斯积聚,导致特大事故发生。
3、部分地区、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工作不到位。有些地区由于在安全生产监管上出现盲点,致使未经省政府验收的小煤矿私自生产,发生事故。有的地区未能严格按照标准对小煤矿进行验收,把关不严,一些小煤矿刚刚通过验收就发生重、特大事故。5月份,湖南省已通过省政府验收的小煤矿发生3起特大事故,死亡42人。
4、由于国内煤炭市场好转,局部地区煤价攀升,一些无证非法小煤矿死灰复燃,一些没有通过省级验收的小煤矿私自恢复生产,这是今年以来,乡镇煤矿事故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仅5月、6月两个月,无证非法小煤矿发生死亡事故32起,死亡152人,分别占乡镇煤矿事敌起数、死亡人数的16.58%和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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