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一要加快小煤矿关闭工作进度。确保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同时要确保关井的质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妥善安置被关小煤矿的职工。二是加大小煤矿整顿工作力度。小煤矿整顿工作原则上于今年底前结束。三是严格煤矿“四证”的审批发放。“四证”的审批发放权力一律放在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不得下放审批权限。在小煤矿关闭整顿期间,对以往发放的证照要进行全面清理,同时暂停新的“四证”审核发放。四是严格办矿标准,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在关闭整顿小煤矿期间,暂不批准新建小煤矿项目。五是强化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六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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