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上半年全国煤矿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279起、死亡2710人,都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虽然趋于稳定,但是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绝不能估价过高,更不能有丝毫的放松。7月1日,吉林省白山市的一个小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就又发生一起冒顶事故,5人被埋,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又发生溃水事故,共有21人被困井下,已无生还的希望。据查,这个矿原来是通化矿务局道清矿综合公司的矿办小井,今年6月18日以132万元转卖给当地保险公司后,又承包给个人经营。这是在6月13日国办《紧急通知》下发后没有立即停产和关闭,还转卖给地方的社保公司,由个人承包经营,这起事故性质严重,损失惨重,不但要严肃查处,而且要追究大矿和地方政府的行政责任。
最近,我们通过对部分省区的调查,发现一些问题是十分严重和突出的:一是一些县乡的领导同志,对乡镇煤矿全部停产整顿,思想上不理解,态度上不坚决,未能认真贯彻国办紧急通知精神,工作也不力;二是目前已经宣布停产的乡镇煤矿,有些存在等待观望的态度和侥幸的心理,以停代整、以停代关,没有认真整改,只想风头一过,就恢复生产。甚至个别地区的小煤矿明停暗采,阳奉阴违;三是已经关闭的小煤矿,有的没有关死关实,有些地区出现了已关闭小煤矿死灰复燃的问题;四是随着煤炭市场的逐步好转,在一些国有煤矿出现了突击生产,重生产、忽视安全的倾向。这些都对煤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的威胁,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要排除阻力,克服松劲厌战的情绪,要一鼓作气,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要扎实工作,取得实效。
下面,我代表党组提如下意见和要求:
一、提高对国办《紧急通知》重大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是在新形势下,国务院采取的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重大决策。这一决策,既是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一项新举措,又是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硬措施,各地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都积极响应和拥护。事实说明,小煤矿的过多过滥,低水平重复建设,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绝大多数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事故频发,保障不了矿工的人身安全。各地区、各单位领导班子,一定要按照江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的要求,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这个大局的高度,坚定地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明确责任,落实指标,坚决关掉所有的矿办小井和非法开采以及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煤矿。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整治的工作力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巩固和发展目前煤矿安全生产趋于稳定的形势,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来抓。要在前段排查的基础上,对小煤矿的情况进行分类排队,把底数搞清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关闭和整顿的实施方案和限期整改计划安排,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建立健全责任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实抓好,把国办《紧急通知》中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严格标准,注重质量,认真做好小煤矿关闭和整顿的检查认定工作针对目前小煤矿已经全部停产的现状,各地要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参照国家局的有关规定,抓紧制定检查认定的具体标准,并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煤炭、国土资源、安全监管、工商等有关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一起组成检查组,对乡镇煤矿逐一进行检查认定。
在检查认定工作中要注意抓好三个环节:
一是根据国办《紧急通知》的规定,属于“四个一律关闭”的小煤矿,要立即下达关闭通知单,使那些等待观望的矿主打消恢复生产的念头。“四个一律关闭”,即:国有煤矿矿办小井一律关闭; 国有煤矿井田范围内的小煤矿一律关闭; 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予以关闭; 四证不全以及生产高硫高灰煤炭的一律关闭 。
对于应该关闭的小煤矿,凡有证照的,要通知有关部门事先予以吊销。
二是对予以保留的小煤矿,必须从严掌握,不得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同时,针对其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逾期没有整改或整改后没有达到标准的,要吊销各种证照,下达关闭通知单,并采取措施予以关闭。
三是对予以保留、经整改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合法小煤矿,要经过检查组检查认定,并由检查人员、当地政府负责人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共同验收签字后,才能恢复生产。谁签字,谁负责,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特别强调的是,参与检查认定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按照《紧急通知》规定的条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进行检查,对于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把关不严,草率签字,允许恢复生产后出了特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对关闭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监督监察,确保《紧急通知》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按照国有煤矿矿办小井6月底全部关闭、乡镇煤矿全部立即停产整顿的时限要求,要加大监督监察的工作力度。当前要重点监督检查各地贯彻国办《紧急通知》精神、安全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检查关闭、整顿工作的具体措施是否落实,国有煤矿矿办小井是否已经全部关闭,已关闭的小井是否做到关实关死,已停产整顿的乡镇煤矿是否认真落实了整改的措施。特别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要盯住不放,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要经常搞“回头看”,杀“回马枪”。凡是该停没停的,该整没整的,该关没关的,都要严肃追查,问题卡在哪,就要追查哪的责任。对于关闭、整顿工作组织不力,进展迟缓的地区和单位,要督促其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对顶着不办,阳奉阴违的,要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于责令关闭,顶着不关或关闭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不仅要对矿主依法查处,而且还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配合地方政府推动煤矿安全整治工作。引导和促进各地、各企业以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为契机,认真、深入、扎实地搞好煤矿安全整治工作,防止走过场。当前,特别要加强对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的监察,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绝不允许超通风能力突击生产,做到以风定产,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对在“一通三防”中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和防范措施不落实的,要下达停产整顿通知单。国家局将在前一阶段开展督察的基础上,就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精神,会后将继续组织督察组,对乡镇煤矿集中的重点地区和瓦斯灾害严重的重点煤矿企业进行专项督察。
各地要加强信息统计分析和反馈工作,及时掌握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真实情况,并向国家局报告,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贯彻落实国务院302号令, 依法查处重特大事故,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是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大举措。《规定》公布实施之后,群众拥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也非常重视。特别是国务院依据302 号令对陕西三起特大事故的公开处理,在各地引起反响,对各级领导机关也有很大触动。
这充分说明,这个《规定》深入人心,是有力的法律武器。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个《规定》,继续做好《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地要抓紧制定具体制度、实施细则和办法,以此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依据《规定》,要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贵州省水城局的“9.27”事故、内蒙古大雁局的“11.25”事故、鹤岗局矿办小井的“5.8 ”事故的处理意见已经上报国务院,待正式批复后,要大张旗鼓地进行通报宣传,以此搞好警示教育,从中吸取教训,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各地对今年以来发生的所有重特大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抓紧结案批复。特别对4月份以来发生的特大事故, 要依据《规定》认真查处,并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需要强调的是,对在煤矿安全整治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尤其是在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过程中小煤矿发生的各类事故,要依法从重从快进行严肃查处。
五、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
安全生产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需要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强化人们的自我保安意识。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局与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分别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在组织开展全国第11届“安全生产周”活动的基础上,以月促年,继续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现在煤矿的安全专项整治进入关键阶段, 更要宣传教育先行,要讲大局、讲法律、讲政策、讲整治,从工作需要出发,有的放失地做好工作,形成声势和安全生产的氛围,努力提高人们的安全素质,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各级党组织要把广大党员、职工群众在庆祝建党80周年活动中所激发出来的高涨政治热情,及时引导到搞好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中来,以江总书记纪念“七一”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各项安全整治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好企业之间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各宣传媒体,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有针对性地搞好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在安全整治中的重要作用。
同志们,从现在起到九月底的这段时间,正是煤矿安全整治的关键时期,也是攻坚阶段。气可鼓不可泄。
煤矿的整治、小煤矿的关闭和停产整顿工作,要在各省、区、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下,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以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为动力,紧紧抓住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的有利时机,将整治任务、整治措施、整治责任落实到人,要下定决心,克服困难,齐心协力,迎难而上,把煤矿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到底,切实抓出成效,消除重大隐患,从根本上扭转煤矿事故多发的局面,坚决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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