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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9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会的通知

2008/12/11 9:37:37       

关于召开2009年全国煤炭

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09年跨省区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8〕3294号,以下简称“通知”)安排要求,经研究,决定召开2009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定于2008年12月21-27日举行,会期七天。

  二、会议地点

  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新权南路9号;电话:0591-87988888);

  福州大饭店(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斗东路1号;电话:0591-83333333)。

  三、会议内容

  ⒈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

  ⒉铁道、交通运输部门确认运量。

  四、参加单位

  各有关煤炭供、运、需企业。

  五、工作要求

  ⒈各煤炭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签订合同,并及时准确地上报合同汇总情况。

  ⒉各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所属煤炭企业做好2009年跨省区煤炭购销合同的汇总工作,并按照煤炭供方企业所属类型(原国有重点、地方)分别汇总。部直属公司直接报送我会,同时报送资源属地煤炭管理部门。

  ⒊2009年跨省区煤炭衔接购销合同的汇总统计工作在“中国煤炭市场网”(www.cctd.com.cn)开展。在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由各煤炭供方企业统一在“中国煤炭市场网”同步进行合同录入、汇总,并向我会报送《2009年煤炭企业分路局运量衔接情况统计表》和《2009年煤炭企业分地区供应情况统计表》(详见附表一、二)。所报内容除按要求填写外,要与网上录入数据一致,以便铁路、交通运输部门审查落实运力。

  ⒋为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核定2009年煤炭监管合同,会议期间,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将集中组织有关铁路局(公司)、港航部门审查落实运力。各煤炭供方企业要及时将铁路局(公司)、港航部门审查落实了运力的煤炭合同报送我会。

  ⒌数据汇总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孟令坤,010-64216272、13521586222;

  郭晋轩,010-63703965、13601337547。

  六、其它事项

  ⒈会议定于2008年12月20日在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报到,请届时自行前往。

  ⒉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⒊联系人与电话

  贺进华,010-64408986(带传真),13911001959;

  刘红涛,010-64277576(带传真),13641383037。

  附表:

  ⒈2009年煤炭企业分路局运量衔接情况统计表

  ⒉2009年煤炭企业分地区供应情况统计表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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